(八)承担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乡镇局设置6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工作的综合协调、督查落实、行政、宣传报道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参与或组织起草乡镇企业法规、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措施,负责起草乡镇企业综合性报告、文件,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和乡镇企业社团工作。
(三)发展规划处
研究提出乡镇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企业产业、产品结构调整;负责系统基建投资管理和省级乡镇企业发展基金的项目管理;指导乡镇企业的区域合作和外向型经济发展,组织招商引资、产品展销、促销活动;组织和审核出国考察组团,申报自营进出口权;组织指导“贸工农”基地建设招标。
(四)企业管理处
指导乡镇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配合做好乡镇企业环保节能工作、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省级乡镇企业集团和工业小区的规划;组织有关评奖活动;指导乡镇企业的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进行乡镇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指导乡镇企业财务会计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审计及局机关有关资金的管理工作。
(五)科教质量处
负责编制全省乡镇企业技术进步、职工培训、产品开发、技术开发和人才开发计划;组织新产品鉴定和重大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乡镇企业的技术改造,贯彻质量标准和计量标准,进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六)人事处(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考核、人事调配工作;承办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晋办发[2000] 16号文件执行。
四、人员编制
省乡镇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0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副处长职数13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离退休人员管理处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并对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正处级建制,编制3名,处级领导职数1名。
山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发[2000] 22号),设置山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人防办)、为正厅级建制,既是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也是省人民政府主管人民防空战备工作的职能部门,平时负责组织管理全省人防战备建设,战时负责组织开展城市防空袭斗争。受省人民政府和省军区双重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