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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开拓农村市场的通知

  三、是坚持工商联手共同开拓市场。通过工商联手,降低成本,加大促销力度,运用市场信息,指导生产企业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尽快实现产、供、销、储的良性循环。
  四、是始终坚持效率优先,公平竞争的原则。要引导企业树立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的指导思想,防止无序竞争、盲目降价等不正常现象的发生,避免效益流失。
  五、是切实加强对农村市场的监管力度。在搞活农村市场的基础上,要加强对农村市场的规范管理,依法打击欺行霸市、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坑害农民等不法行为。
  三、大力加强农村流通网络建设,采取各种形式开拓农村市场。
  (一)依托国合商业,重新构建农村市场流通网络建设体系。农村市场网络建设的重点是县城和中心集镇及大的村寨。各州、市政府、各地区行署要选择部分县(市、区),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抓好农村市场网络和营销队伍的建设。要依托县城和中心集镇建立批发中心,加强对农资、农机、大件耐用消费品经营,把批零环节延伸到个体、私营商业。要大力提倡工商企业联合、国合商业和个体私营商业联合、省内外生产流通企业联合,共同开拓市场。
  (二)加强农村集贸市场建设。要按照“先成市后建场,先繁荣后规范,先综合后分离,先简易后提高”的原则,严格按照集镇规划,重点建设改造一批功能全、规模大、辐射面广的大、中型专业批发市场。要充分利用国合商业闲置场地、院落及房屋设施兴办市场。国合商业要积极参与市场建设和进场经营。要抓紧试办旧货交易市场,进一步促进城市消费的升级换代,满足农村现阶段的消费需求。
  (三)建立信息网络,引导工业企业和农民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要逐步形成联结工业企业、流通企业和广大农民的信息网络,引导工业企业和农民根据市场需求组织生产。国合商业要及时收集、汇总信息度反馈给生产企业和农民;生产企业要真正把农村市场作为开拓的重点,走出厂门,依托与流通企业共同建立的下伸网点,深入了解市场需求,及时调整产品结构,通过新闻媒体和其他有效方式向农民传递信息。
  (四)延伸服务区域,深化服务层次。生产流通企业要根据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的要求,拓展服务范围,重点搞好科技服务、售后服务和文化消费服务。各级供销社要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宗旨,引导扩大农民消费。县及县以下商业、物资、石油等企业,要走出店门,直接在农村建立服务网点。
  四、搞好开拓农村市场的组织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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