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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省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二)依法管理和监督全省各监狱单位严格执行刑罚,对罪犯实施惩罚和改造,保障罪犯法定的基本权利,负责全省监狱系统狱内外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全省监狱系统的治安工作,负责全省监狱系统押犯脱逃后的追捕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监狱的安全稳定。
  (三)负责全省各监狱单位的规划布局,编制现代化文明监狱规划工作,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省各监狱单位的生产、经营、财务工作,审查和批准各监狱单位的中长期生产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组织实施;管理各监狱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其保值增值,负责全系统的审计工作,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五)负责全省各监狱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干警职工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省监狱工作的政策理论研究,行政复议应诉和规范性文件的汇编工作。
  (七)承担省人民政府、省司法厅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监狱管理局设12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
  (一)办公室(档案室)
  负责处理机关日常事务;办理会务;负责全局综合性计划、总结、报告等重要文件的草拟工作;编写信息、简报;管理机要、保密、文书档案、收发、文秘、电讯、行政后勤等各项工作;接待信访、来宾工作;管理局驻外办事机构。
  内设:秘书科、电讯科、接待科。
  (二)政治部(警务处)
  负责全省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全系统机构编制、人事和警务工作;负责宣传教育和干部培训工作。
  内设;组干科、宣教科、综合科。
  (三)劳动工资处
  负责全省监狱单位劳动工资管理;编制全系统劳动工资计划;督促检查劳动工资执行情况;负责全系统工人调配、奖惩、培训、保险、福利等工作;组织职业技能竞赛;承办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工作;负责系统内劳动生产的安全监督检查。
  (四)研究室(教育改造处)
  负责全省监狱工作的政策理论、法制建设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协同做好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办理人大提案;负责有关文件的审核、整理编纂等工作;掌握全省押犯教育改造情况;安排制定教育规划;负责罪犯的政治、文化、技术、劳动及辅助教育;组织罪犯教材编写;负责对罪犯的社会帮教。
  (五)狱政处(监狱公安处)
  负责全省监狱单位执行刑法和日常罪犯管理、奖惩;监督检查国家改造罪犯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全省押犯的调配、档卡管理、报表汇总统计工作时判死缓、无期徒刑罪犯的加减刑和奖惩进行审核和报批;审查批准罪犯保外就医;负责全省监狱系统狱内外案件的侦破;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狱内外勾结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全省监狱系统的治安工作;负责全省监狱系统押犯脱逃后的追捕工作;负责全省监狱系统各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内管外警方面工作;
  内设:综合科、狱政科、狱内侦察科。
  (六)生活卫生装备处
  负责全省押犯的生活卫生管理;制定生活卫生标准;管理罪犯的疾病预防和劳动保护;负责全省各监狱单位业务车辆、警械、通讯、监控设施和警用器材的规划、购置和管理工作;负责武器、弹药的购置配发和管理;负责干警着装和公用警服的发、收工作。
  (七)计划处
  负责拟定和编报全省各监狱单位综合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统计工作;负责全系统基本建设工作;承担固定资产投资的可行性论证及办理审批等事宜;负责大型设备购置、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等工作。
  (八)财务处
  负责编报全系统财务收支的预、决算草案;审查各监狱单位的财务预、决算报表;并监督检查各项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组织领导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开展经济活动分析;管理国有资产,并监督其保值增值;负责干警经费、狱政设施费和犯人生活费用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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