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省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四)法制宣传教育处
  负责全省依法治省战略规划以及法制宣传教育、普法和在职政法干部、企业法律顾问培训规划的拟定实施。组织实施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工作,对全省各地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和指导全系统法制宣传报道工作。指导所属院校的法学教育工作,负责成人法律教育的有关工作。
  (五)律师工作管理指导处
  指导、监督和管理全省的律师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和政府、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全省律师机构的组织建设及思想政治工作,管理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和在晋设立的外国(境外)律师机构,审批律师事务所及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负责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年检注册和律师执业证发放工作,监督指导律师资格考试,负责律师资格的授予和撤销,对全省法律服务市场进行规范管理。
  (六)公证工作管理指导处
  指导、监督和管理全省公证业务活动,负责全省公证机构的资质认证,协调全省公证处的业务管辖关系,组织指导全省公证员资格考试,负责全省公证员资格任免、执业资格注册、业务考核,负责全省公证案件的复议、诉讼。
  (七)基层法制工作管理处
  指导和管理全省的人民调解、司法助理员、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和“148”法律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负责以上工作的政策研究、工作规划和建章立制等。
  (八)计财装备工作管理处(审计处)
  指导和管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含监狱、劳教单位)的武器、警车、服装等。指导全省司法行政部门的基本建设,对专项经费进行管理和监督使用,管理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及国有资产。负责全系统的审计监督工作。
  内设:计财科、装备科、审计科。
  (九)监所执法监督处
  监督监狱、劳教执行刑罚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指导检查对罪犯和劳教人员的改造和管理教育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监所的突发事件,承办上级交办的监所管教方面的有关事宜。
  (十)离退休人员管理处
  负责指导监督全系统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贯彻落实。管理离退休干部经费、车辆等。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晋办发[2000]16号文件执行。
  四、人员编制
  省司法厅机关专项行政编制为104名。其中:厅长1名,副厅长3名,正副处长职数29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办公室、计财处、政治部各增加1名副处长职数)。
  山西省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隶属于司法厅管理,正处级建制,负责全省劳动教养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国家劳动教养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指导对劳教人员的管理、教育、警戒等工作,规划全省劳教场所的布局,负责全省劳教工作干警、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及组织建设,指导劳教生产、基建、财务、装备工作并监督其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行政编制为4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

山西省监狱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发[2000]22号),设置山西省监狱管理局,为副厅级建制,由省司法厅管理。
  一、职能调整
  增加的职能:按有关规定,行使监狱公安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山西省监狱管理局是国家对罪犯实施惩罚改造的专政机关,是对全省监狱单位实行直接领导和全面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领导全省监狱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监狱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并负责监督组织实施。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