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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省文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六)人事处(机关党委)
  拟定全省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拟定本系统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规划;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晋办发[2000]16号文件执行。
  四、人员编制
  省计生委机关行政编制为3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副处长职数14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离退休人员管理处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正处级建制,编制3名,处级领导职数1名。

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山西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发[2000]22号),设置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山西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外办),为正厅级建制,是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外事、侨务工作的直属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中央的对外方针政策,侨务政策,涉外法规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外事、侨务工作的指示和决定。
  (二)提出制定全省外事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的建议;督促、检查全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的情况;协调全省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全省重大涉外事务。
  (三)围绕本省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进行外事调查研究,为省委和省人民政府的对外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全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积极参与全省对外招商引资和经贸活动。
  (四)审核、会签全省各部门、各单位报请省委、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外事文件,协调全省各部门、各单位的外事和涉外活动计划,协助外交部等中央有关部门做好需要本省配合进行的外事工作。
  (五)统筹办理省委、省人大、省人民政府的对外联系交往,以省委、省人大、省人民政府名义举办的外事活动和其他活动中的涉外事务,办理省级领导出访的组织实施、参加外事活动的安排和省人民政府对外谈判、签约等有关事宜。
  (六)归口管理全省出国(境)工作和对外邀请工作,审批或转呈省委、省人民政府审批公派出国(境)任务、发放护照和赴港、澳通行证,统一审核办理公派出国(境)签证手续,对出国(境)人员进行培训。了解和检查全省所属公派出国(境)组织和人员在国(境)外的活动情况,定期综合全省公派出国和邀请外国人来访情况,向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外交部提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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