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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调合重油出厂价格的批复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调合重油出厂价格的批复
(鄂价重函字[2000]72号 2000年6月12日)


中国石化集团武汉石油化工厂:
  你厂《关于调整调合重油出厂价格的请示》(武石厂字[2000]3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计电[2000]38号)文件精神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转发〈国家计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的紧急通知》(中国石化[2000]发电11号)文件规定的具体出厂价格,同意对你厂生产的非化肥生产用调合重油出厂价格作适当调整,即1#调合重油(调合比例23:77)由每吨1718元调整为每吨1968元,2#调合重油(调合比例11:89)由每吨1578元调整为每吨1736元,3#调合重油(调合比例27:73)由每吨1765元调整为每吨1912元。以上价格自2000年6月1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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