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伟大旗帜,以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有利时机,围绕加快农村城市化步伐、建设现代化新农村、发展城郊型农业、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为目标,从根本上解决我市农村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深层次问题,通过扩大小城镇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加快探索促进小城镇发展和建设的路子,以试点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促进全市小城镇的改革和发展。到2005年,使小城镇形成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区域发展中心;到2015年,使我市农村城镇化水平提高到50%以上,基本形成以大城市为中心,城乡一体化的现代化城镇体系。
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的基本原则:
1.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加强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以改革为动力,推进农村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促进一、二、三产业的增长,实现农村经济和社会以及生态的全面协调发展;
2.正确处理改革政策的衔接和突破的关系。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既要注意与现行的有关文件和法规相衔接,又要勇于突破,在实践中大胆进行超前的探索;
3.坚持用改革的办法促进小城镇发展。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抓好小城镇建设,同时,要用科学的方法规划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
4.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要结合县域经济发展的实际进行,各试点镇的改革内容可以有所侧重,但都要坚持综合配套,整体推进;
5.积极引导,稳步发展,注重实效。小城镇的改革和发展,不能以牺牲农业发展为代价,必须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的发展为目标。
三、选择试点小城镇的条件
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的目的是:通过改革,在小城镇初步建立起政府精干高效、企业制度规范、市场竞争有序、城镇规划科学、保障机制完善、城乡一体化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特点的新体制,以促进试点镇经济不断上新台阶,带动周边地区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的协调、快速发展。
根据国家和省市的要求,选择试点小城镇的条件是:
——小城镇所在区县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小城镇发展,并能确保试点政策的落实;
——小城镇领导班子好,领导干部事业心强,精诚团结,并有强烈的改革意识;
——在完成城镇规划的基础上,经济发展潜力大、区位、资源条件优越,城镇的基础条件较好、区域中心功能较强以及市场发育程度等方面,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典型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