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
驻北京办事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豫政办[2000]67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0年六月二十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文[2000]40号),保留河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为省政府派出机构,规格为正厅级,由省政府办公厅管理。
一、职能调整
进一步强化为全省经济建设服务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省直部门、市地及企业的委托,同中央国家机关和北京市有关部门加强联系,承办我省需要在北京办理的事项。
(二)加强与国家发展计划、经贸、财政、金融等经济综合部门和首都高校、科研院所的联系,配合有关部门为我省引进资金、项目、技术和人才做好服务工作。
(三)负责与北京市有关部门和兄弟省市驻京机构的联系,为开展经济技术协作搞好服务。
(四)为省委、省政府领导决策和省直有关单位提供信息服务。
(五)对我省市地县、省直单位及大型企业驻京联络处进行指导和协调,处理好我省赴京上访等突发事件。
(六)管理好河南大厦、崇豫宾馆和豫祥宾馆,接待服务好中央国家机关安排的重要会议及我省在京的重要活动,为河南赴京公务人员提供接待服务。
(七)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设4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挂基建办公室牌子)
协助办事处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文件的起草、规章制度的建立和修订;承担调研、公共关系、文电、档案、机要、保密等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固定资产和行政后勤事务;负责办事处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负责联系北京市的规划、建筑、公用事业等部门,建设维护河南大厦、崇豫宾馆、豫祥宾馆等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