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和指导全省质量技术监督体系的改革;研究制定质量技术监督法制建设规划,负责组织相关法规、规章的起草、论证、解释;管理与标准、计量、质量有关的技术法规的备案;受理行政复议;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实施监督;承担局新闻发布工作;管理组织宣传报道及局系统报刊出版工作。
(六)质量处
指导和管理;全省质量工作,组织拟订全省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草案;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质量振兴工作的政策措施、名牌发展战略及质量发展规划、计划;组织推广科学的、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组织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整改意见;协调建立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建立重点产品开业审查制度;指导省质量管理中介组织的工作;负责全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对外可使用“四川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专用章”。
(七)监督处
负责生产、流通领域中产(商)品质量、计量和标准化监督,组织协调全省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产(商)品活动中的质量、计量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企业质检机构的审查认可;负责质量检验机构的发展规划和日常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地方监督与专业质量监督;管理质量仲裁检验、鉴定工作。
(八)标准化处
贯彻标准化法律、法规,组织执行国家标准;统一管理全省各类地方标准的计划、审批、编号、发布;组织拟订四川省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协调和指导行业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制定;指导企业产品标准制定,管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备案;监督检查重要标准的实施;承担有关ISO、IEC等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具体业务工作。
(九)计量处
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负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管理和监督国家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组织实施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组织全省量值传递,依法监督管理全省计量器具(含商品房面积测量器具);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规范社会公正计量服务机构。
(十)认证评审处
负责贯彻质量认证、安全认证与实验室认可制度;依法组织对检测技术机构的审查认可和计量认证;负责质量认证咨询机构的备案考核和内审员的评定注册;监督管理质检机构、中介检测机构、质量咨询机构和境外在川的检验、认证、咨询机构;协调认证、咨询、检测等技术机构的对外交流和合作。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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