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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九)组织制定全省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组织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宣传、信息工作;管理局直属单位,指导挂靠的学会、协会工作。
  (十)负责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人事工作、离退休和社会保障工作、经费和国有资产工作以及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系统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公务员培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编写工作;推行质量技术监督行业执业资格制度。
  (十一)承担质量、计量、标准化及特种设备等方面的境外合作交流事务,组织执行有关国际性协议协定。
  (十二)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设12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
  (一)办公室(控对外交流合作处牌子)
  负责系统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机关财务、信访、安全保卫、基建房产、目标管理、后勤管理等日常政务工作,制定并监督执行机关工作制度;收集、分析和传递信息;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起草重要报告;协调承办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对外合作交流事务,制订和组织实施年度外事活动计划。
  (二)人事教育处
  负责全系统机构编制及国家公务员管理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市地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列入省局管理的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领导干部任免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全省质量技术监督队伍建设工作,承办系统人员调配、交流、安置以及备案审查工作;主管系统离退休人员和社会保障工作;编制和实施教育培训计划,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资格认证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劳动工资政策、制度;负责表彰奖励和出国、出境人员政审工作;指导有关社会中介组织的工作。
  (三)计划财务处
  编制和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管理系统财务、装备、基建、国有资产和统计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固定资产投资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系统财务预决算、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统一管理和监督全系统资金分配和使用工作。
  (四)科学技术处
  编制和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组织管理系统技术开发、成果推广、科技项目、信息服务、发明、专利、科技成果评审和奖励工作;负责防伪技术和防伪产品的管理、协调,承担全省防伪产品的综合管理工作;研究并指导技术检测机构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五)政策法规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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