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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八)组织管理和监督商标工作,组织著名商标的认定和驰名商标的评选推荐,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印制,管理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评估机构并指导其工作。
  (九)监督管理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办理地方性广告核准手续。
  (十)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一)负责省属企业、省属市场的登记管理和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工作。
  (十三)管理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业务、行政、人事、宣传教育、财务审计、国有资产、纪检监察等工作。
  (十四)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和协会、学会、消费者委员会的工作。
  (十五)承办省政府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设12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主要文件起草和文书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接待、统计、机要管理和综合性会议组织;承担综合性调研及协调全局调研工作;负责全系统目标管理工作。
  (二)法规宣传处
  拟定我省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法规和规章;负责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编纂工作;负责省局受理案件的核审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有关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组织开展工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听证工作;组织实施执法责任制,指导本系统法制工作;负责系统的宣传工作,拟定宣传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消费报社的工作;负责新闻发布工作。
  (三)人事教育处
  组织管理全系统及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管理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导班子;负责全系统队伍建设和评选表彰工作;负责全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及工人技术等级评定等工作;制定教育培训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工商干部管理学校的工作;负责工商系统引进国内、外智力工作。
  (四)计划财务处
  拟定财务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及措施;编制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经费预算方案及审查决算方案;负责系统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国有资产;负责全系统物质装备、票据等行政管理工作。
  (五)企业注册处
  拟定企业登记管理、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及办法;负责核准冠用和使用“四川”、“四川省”字样的企业名称,办理需上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企业名称;审查、核准、颁发管辖范围内的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的执照;指导、协调、查处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和非法经济组织;指导、协调全省企业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外资企业注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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