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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普通高中毕业会考面向社会开考部分考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福建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普通高中毕业会
考面向社会开考部分考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闽价[2000]费字236号 2000年6月26日)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高中会考向社会开考收费标准的函》(闽教(2000)计财42号)收悉。为保证我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面向社会开考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现对普通高中毕业会考面向社会开考部分的收费标准核定如下:
  1、会考考试费(含考查科目):24元/生·科,其中含上交省会考办8元/生·科,用于印制报名表格、命题、制卷、阅卷、记分等各项开支。
  2、合格证书工本费(全科):2元/生·证(全额上交省会考办)。
  3、考试代办费:2.2元/生(其中考生手册1元,规范板0.7元,2B铅笔2支0.5元)。
  4、各承办学校向自愿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前培训的人员收取培训费60元/生·科(含实验所需的药剂、器材消耗等所有费用),向自愿参加计算机知识与操作考前培训的人员收取培训费40元/生。各科实验操作课时数不得少于教育大纲规定的课时数,否则相应扣减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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