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关于调整公共汽、电车票价的通知

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关于调整公共汽、电车票价的通知
(青价工[2000]162号 2000年6月26日)


各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市区物价局,各企、事业单位,各驻青单位,公交集团总公司:
  为推动公交体制市场化改革,提高公交企业服务质量,改善居民乘车环境,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自二000年七月一日起取消本式月票,同时调整我市公共汽、电车票价。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取消现行本式月票,推行IC卡乘车。
  二、现行0.5元一票制的线路其零票票价调整为1元;持IC卡乘车调整为每人次0.80元。
  三、一票制专线车票价
  一票制专线车票价保持不变。零售票价每人次1元,持IC卡乘车仍为每人次0.96元。
  四、空调专线车以开启空调时间为标志执行季节差价。现行空调开启时间为每年的7月1日至9月15日、12月1日至次年的3月15日止。开启空调时乘车2元,不开空调时1元。
  五、累进制专线车票价
  累进制专线车原则上按人千米运率0.125元和30千米以上递远递减的原则确定票价。累进制专线车票价由0.5元起价,每1-6站0.5元进级调整为1元起价,超过12站开始进级,每超1-6站0.5元进级。累进制专线车在不能均衡设站的崂山、城阳区域内运营可按实际乘坐里程计费,可打破6站进级规定。
  六、旅游专线车等特种线路票价不变。现行旅游专线车为一票制,票价为2元。
  七、暂保留学生本式月票。学生本式月票调整为每本46张,售价23元,每张0.5元。学生持本票乘一票制公交车(含专线车),投票1张0.5元;乘累进制专线车或开启空调期间的一票制专线车按规定每张学生票实抵1元的标准补足差额。待学生IC卡技术条件成熟后,实行学生IC卡乘车,按每人次0.5元全月不超过46次乘车设置和收取。
  八、本次价格调整后,公交企业要切实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在车内或车外明显位置标出零售票价或计价方法,严格执行统一规定的线路、票价,接受群众的监督,乘客对票价执行情况有质疑的,可投诉或举报,对违反规定乱收费、乱加价的,物价、公用部门将从严查处。公交企业因实际情况需要调整线路走向及增减站点设置而改变票价的,由公交部门书面提出,经市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后调整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