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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参事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参事室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湘政办发[2000]30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湖南省参事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六月二十八日

湖南省参事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湘发[2000]8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发[2000]11号)精神,设置省参事室。省参事室(与省文史研究馆合署办公)是具有统战性、咨询性的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参事对政府工作的某些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反映社情民意,参政咨询。
  (二)组织参事对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进行研究评议,提出修改意见。
  (三)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政策,支持、组织参事和馆员参加爱国统一战线工作。
  (四)组织参事、馆员撰写和整理文史资料。
  (五)组织馆员进行文史研究、书画创作活动。
  (六)承办省人民政府参事的选聘、续聘和解聘工作,承办省文史研究馆馆员的选聘工作。
  (七)为参事、馆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做好服务工作并做好其遗孀的管理服务工作。
  (八)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省参事室(省文史研究馆)设4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协助领导做好统战工作,处理机关日常工作,综合协调机关处室政务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并负责检查监督;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信访、信息、简报和安全保卫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国有资产、 基建;负责会议组织、接待工作。
  (二)参事业务处
  组织参事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开展参政咨询;组织参事对政府颁布的法规草案以及《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负责安排参事的统战联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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