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凯里火车站客运延伸服务收费的批复
(黔价经[2000]161号 二000年五月三十一日)
黔东南州物价局:
你局《关于凯里火车站空调休息厅收取服务费标准的报告》(州价费字[2000]1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凯里火车站利用闲置的部分办公楼作为空调休息厅、音乐茶座方便旅客候车,开展客运延伸服务并适当收费。空调休息厅服务收费标准,白天按5元/人收取,晚上按10元/人收取;音乐茶座服务收费标准按3元/人收取。
二、原凯里火车站候车室需照常免费为旅客提供候车方便。提供空调休息厅、音乐茶座方便旅客候车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