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设施齐全有效。按照规范设置信号灯,信号灯齐全、有效;改建、渠化路口,渠化率达到要求;增设、更新、施划交通标志和标线;根据需要,隔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按照规划建设并有效使用停车场(库);提高公共交通车辆拥有量,根据需要设置公共交通专用道;路网密度、人均拥有道路面积和道路等级明显提高,道路照明设施功能齐全,排水设施完好。
五、工作要求
(一)综合治理城市道路交通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建设步伐。要针对本地城市道路交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综合治理,把城市交通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组织开展军、警、民共建,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交通秩序整顿和交通安全检查,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维护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努力改善交通环境。要在通盘考虑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完善城市交通发展政策和道路交通管理的近期、中、长期规划,加强道路交通法制建设,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条件。要将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停车场(库)、交通指挥中心和交通信号、标志、标线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多方筹集资金,加大投入,按照国家标准和客观需求,提高其拥有量和完好率。
(二)广泛深入宣传,增强遵章意识。进一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规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是实施“畅通工程”的重要基础工作,也是保障道路畅通与安全的重要环节。各地要将建立良好的交通秩序纳入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统一规划;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其他有效的宣传形式,深入持久地广泛宣传“畅通工程”,宣传交通法规,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倡导爱护道路交通设施;要针对突出的违章行为和不同对象,制定出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方式。通过入情入理的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使广大群众积极配合“畅通工程”的实施,主动参与到“畅通工程”中来。
(三)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工作重点。全省各地经济条件、道路基础设施各不相同。工作中,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从本地实际出发,找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规划,采取措施。要严格对道路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占用、挖掘道路以及乱停车、乱设摊点、乱设广告和占路擦洗车辆等违章行为的整治力度;要统一管理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的审批,权限集中在城市规划建设部门和公安部门,不得随意分散和下放;要选择影响大,又有辐射带动作用的街(区)作为“严管街(区)”,严格管理,严格执法,尽快抓出成效,使“严管街(区)”成为整个城市管理、执法最严的街(区),从而带动整个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