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利用网络资源开展社会服务。本着共同建设,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利用“辽宁物价信息网”信息资源,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有偿服务工作。除医药价格数据库外,省局还开发了价格政策法规、市场价格监测、企业产品价格、价格分析预测、国际市场价格动态和价格咨询服务等专项数据库,还负责提供中国价格信息网相关的价格数据,数据规模大,覆盖面广,市场潜力大,拥有广泛的用户群。各市、县物价局要系统地研究、制定分部门、分行业的信息服务计划,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扩大“辽价网”在价格信息市场的市场份额,提高社会影响力。
二、采取切实措施确保网络建设工作的落实
各级物价部门要从组织保障、制度建设、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政策性倾斜,真正把价格信息计算机网络建设工作抓上去。
1.切实加强对价格信息工作的领导。信息网络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物价部门的主要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要亲自抓,并充分调动全局的力量共同开发,共同建设。要继续加大投入。尤其是网络建设起步阶段,更要重视投入问题。各地广泛筹集资金,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必要时可申请在价调基金中列支。
2.抓好全系统计算机联网工作。要提高各级物价部门价格管理的标准化档案化水平。各市、县也要建立档案化数据库,逐步与省局实现信息传输的计算机化。要共同建设好辽宁物价信息网站,各市、县都要组织上网信息,定期传报和更新。要全面提高整体计算机装备水平。今年下半年9个指数县都要配备计算机及相应的设备,在技术应用上实现与市局和省局的全面联网,明年上半年其它县(市)也要实现全部上网。
3.强化价格信息机构和队伍建设工作。为全面落实计算机网络建设工作任务,省局决定在各地建立“辽宁物价信息网”的地方工作站,工作站设在各市物价局内,要有指定的工作部门、专项负责人和固定的操作人员。各地负责部门、人员要由省局审定登记后确认。地方工作站除负责本地信息专栏的信息组织和上载外,有权代表“辽宁物价信息网”在本地开展工作,包括开拓信息资源、发展网络成员、推销网络信息产品、提供信息咨询服务、配合省局落实在本地的工作,接受省局的监督管理。
4.建立专项考核评比和培训制度。各地要细化工作指标,完善目标责任制,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的工作制度。省局将加大对各地计算机网络建设工作的考评力度,重点考核各市、县网络资源开发规模、数据处理水平、系统维护能力、价格监测报告质量、网页更新频次等指标。为尽快提高全系统和广大用户的计算机操作水平,省局将定期、不定期地举办专项培训,加大对各地计算机技术的扶持力度,负责解决用户在运用辽宁价格信息网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问题。
“辽宁物价信息网”是全省物价系统信息事业发展的一件大事,全系统要发挥整体优势,共同建设、开发、利用好网络信息资源,为全面提高价格服务水平,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