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全省价格信息计算机网络建设的通知
(辽价发[2000]63号 2000年6月29日)
各市、县物价局:
根据国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局对全省计算机网络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安排意见,请贯彻落实。
一、大力推进全省价格信息计算机网络建设
近年来,我省价格信息计算机网络建设工作,在各级物价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为领导宏观决策、为企业生产经营、为基层工作服务”这一中心,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在资源开发、信息处理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在价格管理和调控中越来越显示出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加入WTO日程的临近,价格信息工作将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按照规模化、高起点的要求,我省目前的工作还远远不能适应现阶段和今后的工作需要。为加快我省物价系统计算机网络建设的步伐,省局决定近期全省价格信息计算机网络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建设“市县物价之窗”主页。为进一步发挥全省物价系统的整体优势,加快本地区价格信息资源的开发步伐,更好地宣传物价工作,展示自身形象,提高知名度,进而推动全省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和提高,省局决定在“辽宁物价信息网”上建设“市县物价之窗”主页。主页材料由各地负责组织、整理,经本局领导审定后上报省局。主页内容一般应包括机构设置、政务公开办事制度、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物价形势分析预测、市场行情、专题调查、价格监督检查、价格评估等几个方面。各地还可以增加一些有本地特色的栏目,内容可自行确定。本地网页的定期维护和数据更新等由各地自己完成。“市县物价之窗”主页工作,14个市和9个指数县物价局于今年年底前完成,其它县在明年6月前完成。
2.落实大中型企业上网报价工作。根据国家的部署,这项工作已列入国家计委和省局的工作要点。今年我省要确定100家上网报价企业。这既是落实国家工作任务的需要,也是我们拓展服务领域,丰富辽宁物价信息网网络资源的需要。各市要按照国家确定的企业名单,尽快调整、确定上网报价企业。对尚未上网报价的企业要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对已经开始报价的企业要做好巩固和服务工作。我省的上网报价企业,可免费获得在中国价格信息网、辽宁物价信息网发布产品价格、供求信息等服务。
3.组织有关单位和企业加入省医药价格信息网。经过三年的开发,省局在辽宁物价信息网上开辟了“医药价格信息”专栏,建设了医药价格政策与法规、药品登记(备案)价格公告、医疗卫生收费标准等九个栏目,还推出了《辽宁价格信息》(医药专刊)电子版,具有权威性、政策性、准确性和独家性,其公布的价格是全省各医疗单位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执行价格和物价部门价格监督检查的主要依据。许多医疗院所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都积极要求加入网络,目前已经具备了推向市场,服务社会的条件。根据我省实际,在今年年底以前,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五市,每市要发展810家;丹东、锦州、营口、阜新、辽阳、铁岭、朝阳、盘锦、葫芦岛九市,每市要发展58家;各县至少要发展1家医疗院所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