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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并组织综合治理;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参与旅游市场价格检查工作;参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与处理;指导旅游娱乐工作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七)提出星级宾馆、饭店及其他重要旅游建设项目的审核意见;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管理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和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八)受省政府委托对旅游集团和直属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管理。
  (九)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十)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省旅游局设6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局内外联络、协调、全局性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文字综合、目标管理、政务信息、信访、保卫保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指导机关服务中心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贯彻执行国家旅游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旅游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实施;指导旅游业法制建设;组织、协调旅游发展的政策研究;负责优秀旅游城市的审核和上报工作。
  (三)市场开发处
  制订国内外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四川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内对外宣传,组织实施国内外旅游市场重大促销活动,拓展海外市场和旅游业信息调研工作;管理旅游涉外事务,指导与海外旅游组织的合作与交流,负责日常外事联络工作。
  (四)规划财务处
  组织研究旅游发展战略,拟定旅游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组织、指导旅游统计工作;负责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管理专项资金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负责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全省旅游业的财会工作。
  (五)质量规范管理处
  审核、申报经营出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公司),审批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公司);负责向国家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推荐五星级饭店;负责三、四星级饭店的评定和复核;指导二星级以下饭店的评定和复核工作;承办旅行社在境外自主旅游团的来华旅游签证;组织实施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服务标准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旅游质量的监督管理,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参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与处理;指导旅游文娱工作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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