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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川办发[2000]52号)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中委[2000]68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意见》(川委发[2000]19号),设置四川省旅游局。省旅游局是省政府主管旅游业的直属机构。

                                       省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六月十六日

四川省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职能调整
  (一)下放的职能。
  将核准旅游餐厅、饭店、车船、商店、娱乐场所等定点单位的职能下放给各市地州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二)转变的职能。
  1、不再保留对旅游外汇的管理职能。
  2、不再保留指导旅游行业的劳动工资工作职能。
  3、将实施旅游行业技术等级考核、行业资格考试和等级考试等具体工作交给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省旅游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贯彻执行国家旅游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我省旅游管理的地方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对全省旅游业(含省旅游集团)进行行业管理。
  (二)研究拟定培育旅游支柱产业的战略措施并指导实施;培养和完善全省旅游市场;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组织、指导全省旅游统计工作。
  (三)研究拟定我省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实施全省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内对外宣传和国内外旅游市场重大促销活动;管理旅游涉外事务和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四)组织实施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并监督检查;组织和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
  (五)审查、申报经营出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审批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负责向国家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推荐五星级饭店;负责我省三、四星级饭店的评定和复核工作;指导一、二星级饭店的评定和复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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