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1年度《贵州政报》宣传发行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1年度
《贵州政报》宣传发行工作的通知
(厅函[2000]22号 2000年6月21日)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州政报》是省人民政府传达政令,指导工作的政务半月刊,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政报具有政策性、权威性、法规性和服务性的特点,是省人民政府联系群众,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桥梁和纽带。要努力扩大政报发行覆盖面,使社会各界、各基层单位都能及时了解政府的各项政策、规章及政务活动的基本情况,充分发挥《贵州政报》的政策指导作用。为切实做好2001年度《贵州政报》宣传发行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自1998年以来,省人民政府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所有普发文件,除发少量文本供存档外,统一由《贵州政报》全文刊登,不另行文。政报刊登的文件与正式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这项改革推行两年多来,较好地提高了传达政令的时效性和广泛性,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强化了政策的指导作用,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办事,提高了政府的行政效能,同时在精减文件等方面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贵州政报》及时、准确和完整地刊登国家颁布的法律,刊登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下发的文件、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从事农工商生产、经营的集体单位,个体劳动者都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实用性。
  三、各级各部门要重视《贵州政报》的宣传发行工作,进一步扩大征订量。各地(州、市)及所属各县(市、区)的宣传、征订工作,由各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省政府各部门及下属企事业单位的宣传、征订工作,由各部门办公室统一负责。宣传发行工作中的有关具体事宜,可直接与贵州政报社联系。
  四、为了充分发挥省人民政府政策的指导作用,需要进一步扩大《贵州政报》的覆盖面,让更多的单位和个人能看到政报、运用政报。乡(镇)人民政府要订阅《贵州政报》,有条件的,村委会要订阅,争取到组;省地(州、市)、县(市、区)机关要订阅到处、科(室);省直部门要订阅到所属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要订阅到科(室)、车间及班组;要积极组织“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订阅。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