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物价局、省电力公司
关于调整享受临时优惠电价政策企业名单的通知
(鄂经贸电字[2000]401号 2000年6月26日)
各市、州及省直管市经贸委、物价局、供电局:
今年以来,我省按鄂价重字[2000]21号文件精神,对110户高耗企业继续实行临时优惠电价政策。在各地、各行业及供电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多数享受政策的企业,充分利用这一有利条件,开足马力,满负荷生产,用电负荷率和达产率大幅提高,企业用电量和经济效益同步增长,效果十分显著。但是,也有一些企业,由于多种原因,生产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用电负荷率和达产率很低,用电量下降,优惠电价政策没有预期效果,没有理由再继续享受优惠电价政策。还有一些符合条件的企业,由于总量限制,尚未享受到优惠电价政策,需要增补。鉴于以上情况,为了维护政策的严肃性,使优惠电价政策发挥更大的作用,按照鄂价重字[2000]21号文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享受优惠电价政策的企业进行调整,调整时间从六月一日起开始执行。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取消享受优惠电价政策的,有荆州钢厂、蒲圻碳素厂、湖北铝业集团公司、松滋信发冶金公司、枝江得金化工公司、秭归黄磷厂、十堰市铁合金厂、武汉市龟山化工厂、南漳化肥厂、武汉市金口化工总厂、保康县燃化工业总公司、咸宁市水泥厂、鄂城水泥厂、巴东三峡水泥厂等14户企业。
二、增加享受优惠电价政策的,有湖北邓林水泥厂、黄石万兴铝厂、武汉市东西湖水泥厂、葛洲坝磷化公司、大悟铁合金厂、潜江华盛铝厂、嘉鱼化肥厂、仙桃化肥厂、荆化实业股份公司、蒲圻矿务局水泥厂、黄石大筑水泥厂、东昊化工有限公司、松宜结晶硅厂、襄樊市第二化工厂、咸宁温泉电石厂、郧西铁合金厂等16户企业。另外,根据企业体制改革的新情况,将冶钢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冶钢集团、襄樊三利达水泥厂更名为襄樊三利达建材集团(含汉江水泥公司、隆中水泥厂)、湖北秦江水泥厂更名为湖北秦江集团(含秦江化学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三、敦促部分企业努力提高生产速度。从元至五月用电和生产情况看,冶钢股份有限公司、葛化集团公司、湖北祥瑞集团公司、巴东工业硅厂、湖北荆江化肥总厂、襄阳农资化工有限公司、天门化肥厂、湖北化肥厂、安陆化肥厂、孝感凤凰水泥厂等10户企业要进一步提高用电水平和达产率,按时清缴电费,以免下次调整时被取消享受优惠电价政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