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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全面整治长安街及其延长线领导小组关于实施长安街及其延长线延伸整顿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2.所属建筑物外立面要装饰一新。
  3.参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迎接建国50周年全面整顿长安街及其延长户外广告及牌匾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1999)39号)中复兴门至公主坟和建国门至大北窑有关户外广告整顿规定,设置或拆除所属建筑物上的广告及牌匾。
  4.按照《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规定》(政府令第55号)规定,完善或增加所属建筑上的无障碍设施。
  5.拆除所属建筑物前的各种违章建筑、临时建筑及整顿中要求拆除的单位大院围墙,按要求进行绿化。
  6.切实履行门前三包责任,按统一要求设置雕塑和喷水等设施。
  7.落实单位停车库或停车场。
  8.继续完成1998年以来进行的全面整顿长安街及其延长线(公主坟至大北窑)的工程,巩固整顿成果,防止反弹。
  9.整顿工作所需资金,由各责任单位负责。
  四、实施步骤
  (一)机构设置。
  为保证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对北京市全面整治长安街及其延长线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汪光焘 副市长
  副组长:阎仲秋 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知敬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常务工作
  成 员:徐太炎 市计委委员
      姚 莹 市规划委副主任
      高德龙 市建委副主任
      周 思 市市政管委副主任
      陈 婷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秀晨 市园林局副局长
      于春全 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副局长
      夏尚武 天安门地区管委会主任
      曲际水 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院长
      马良伟 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
      王建清 东城区副区长
      隋振江 西城区副区长
      周良洛 朝阳区副区长
      许 健 海淀区副区长
      刘 辉 通州区副区长
      孟令友 石景山区副区长
      陆海军 崇文区副区长
      金 焱 宣武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委。今后,领导小组单位及成员如需调整,由其办公室商有关单位,并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通知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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