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所属建筑物外立面要装饰一新。
3.参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迎接建国50周年全面整顿长安街及其延长户外广告及牌匾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1999)39号)中复兴门至公主坟和建国门至大北窑有关户外广告整顿规定,设置或拆除所属建筑物上的广告及牌匾。
4.按照《
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规定》(政府令第55号)规定,完善或增加所属建筑上的无障碍设施。
5.拆除所属建筑物前的各种违章建筑、临时建筑及整顿中要求拆除的单位大院围墙,按要求进行绿化。
6.切实履行门前三包责任,按统一要求设置雕塑和喷水等设施。
7.落实单位停车库或停车场。
8.继续完成1998年以来进行的全面整顿长安街及其延长线(公主坟至大北窑)的工程,巩固整顿成果,防止反弹。
9.整顿工作所需资金,由各责任单位负责。
四、实施步骤
(一)机构设置。
为保证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对北京市全面整治长安街及其延长线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汪光焘 副市长
副组长:阎仲秋 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知敬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常务工作
成 员:徐太炎 市计委委员
姚 莹 市规划委副主任
高德龙 市建委副主任
周 思 市市政管委副主任
陈 婷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秀晨 市园林局副局长
于春全 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副局长
夏尚武 天安门地区管委会主任
曲际水 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院长
马良伟 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
王建清 东城区副区长
隋振江 西城区副区长
周良洛 朝阳区副区长
许 健 海淀区副区长
刘 辉 通州区副区长
孟令友 石景山区副区长
陆海军 崇文区副区长
金 焱 宣武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委。今后,领导小组单位及成员如需调整,由其办公室商有关单位,并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通知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