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工作;对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配合工商行政、药品监督、物价等部门,对计划生育药具零售及保健用品市场进行监督与管理。
(五) 制订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性、公益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六) 编报省级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的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管理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指导计划生育系统的财务管理工作。
(七) 制订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编制等工作。
(八) 负责计划生育和有关人口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计划生育国际合作项目。
(九) 指导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 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计生委设7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计划生育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为委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起草重要文件、报告;协助委领导组织、协调机关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来信来访、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安全保卫、机关行政事务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贯彻执行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法规草案和规章,调查研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组织人口与计划生育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配合有关部门制订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三)计划统计处
研究我省人口发展战略,编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市、州制订人口计划;拟定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方案;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和专题调查;指导计生系统计算机的应用与开发;参与全省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四)财务资产管理处
编制中央和省财政拨付的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研究制订计划生育财务管理制度,指导计划生育系统的财务和基建工作,安排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对计划外生育费的征收、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
(五)宣传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