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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级劳动保障、民政、地税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进一步加快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健全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数据库等社会保障技术支持系统,切实解决社会保障工作中存在的底数不清、数据不实等问题。各级财政要对这项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要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就业管理服务机构、社区服务组织的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工作条件,努力提高服务质量。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及时了解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和困难群体的需求,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对社会保障体系和市场就业机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严格检查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是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手段。各地要制定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确保在今年底前实现社会化发放基本养老金80%的目标,13个省辖市的市区和有条件的县(市)要力争达到100%。对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进展情况,省政府将适时进行通报。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组织的作用,为离退休人员就近领取基本养老金和将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提供服务。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做好两个确保工作
  逐步形成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管理服务社会化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对于深化改革、保持稳定、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继续把两个确保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和发展的头等大事,切实抓紧抓好。主要领导同志要直接负责,经常了解两个确保工作情况,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层层落实目标责任。要由各级政府牵头,劳动保障、经贸、财政、地税、民政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交流和协调。企业领导班子要关心职工生活,认真履行本企业和职工个人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要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认真做好两个确保的宣传工作。对今年新发生拖欠的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未按规定发放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以及代缴的社会保险费,各地要摸清情况,制定计划,尽快予以补发和补缴,确保不发生新的拖欠。今后,对因工作不力而再度发生此类问题的地区,要在全省范围内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并逐级追究相关市、县政府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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