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
足额发放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了贯彻《
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8号)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提高基金征缴率
今年内,各地要将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事业单位按规定全部纳入覆盖范围,个体工商户也要纳入社会保险范围。城镇集体企业已参加社会保险的离退休人员和下岗职工,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未参加社会保险而又停产多年的,其退休人员和下岗职工直接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按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对转制和被兼并企业的职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及时为其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对破产企业和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重新就业后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要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对擅自降低缴费比例、基数和拒缴、瞒报、少缴的要依法处理。
省政府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我省社会保险费改由各级地方税务部门征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苏政办发(2000)56号)精神,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尽快建立新的征缴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征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今年基金收缴率达到92%以上。目前仍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费差额缴拨的地区,要在今年9月底前改为全额缴拨。对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要加大清理追缴力度,签订补缴计划,尽快回收。严格实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保证专款专用,严禁发生新的挤占挪用,对已被挤占挪用的基金要尽快收回。审计机关要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专项审计,年内对部分重点欠费企业进行专项审计。对故意欠缴社会保险费和违规动用社会保险基金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并向社会曝光。
二、积极筹措资金,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
各地要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努力提高财政预算中社会保障性支出的比例。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社会保障资金,要及时足额拨付,尚未安排的要尽快予以安排,安排不足的要予以补足,并比上年有所增加。财政超收的部分除用于法定支出外,应主要用于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养老保险基金有缺口的要重点用于充实养老保险基金。对今年各项社会保障资金的收缴情况和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各地要立即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检查,凡是资金安排不到位的,都应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加以补充,以确保基本养老金发放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不留缺口。今年三季度,省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进行一次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