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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业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一)办公室
  协助厅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承办重大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政务信息、新闻宣传、机要、保密、信访、档案、督查催办、行政财务、接待、安全保卫等工作;拟定厅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人事劳动处
  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并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厅管机构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受委托承办农业系列高级职称和农民技术职称评审的有关工作;指导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承担全省农业系统人事劳动统计;负责出国人员的审查;承办有关社会团体的资格审查和报批工作。
  (三)综合与政策法规处(挂河南省农业经济结构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拟定全省农业产业政策、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的规划和意见;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政策的意见;承担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情况综合、有关业务的协调及政策性文件、重要会议、领导讲话的起草工作;承办农业法规、规章和办法的起草及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全省农业法制体系建设和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承担农业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
  (四)科技教育处
  拟定全省农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与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协调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协调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管理农业科技成果,组织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民职业教育工作;承办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的协调监督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促进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指导农民体育工作。
  (五)计划财务处(河南省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
  研究提出全省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业产业体系中长期发展规划;拟定农业开发规划,协调农业各产业间的结构调整与综合平衡工作;提出全省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负责农业建设项目申报与管理,组织重点项目的实施;提出全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财政、税收、信贷、保险、年度主要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的政策建议;管理厅管各项资金;负责厅本级综合财务收支预算的编制、申报、实施;监督管理厅直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指导全省农业行业和直属单位的计划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全省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六)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
  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贯彻执行农业基本政策的意见;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措施,指导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和审计;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组织对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与农民负担情况的监测,监督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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