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物价局关于海口市旅游定点饭店秋季接待
国内旅游团队(会议)客房最低成本价问题的批复
(市价字[2000]87号 2000年7月6日)
海口酒店协会并海口市旅游定点饭店:
报来《关于海口市旅游定点饭店实行国内旅游团队客房最低保护价的请示》收悉。为加强我市旅游价格管理,规范旅游市场价格,制止低价倾销行为,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结合我市旅游业的实际情况,报经省物价局同意,现就海口市旅游定点饭店秋季接待国内旅游团队(会议)客房最低成本价问题批复如下:
一、海口市旅游定点饭店秋季接待国内旅游团队(会议)客房最低成本价(其最低成本价标准详见附表)只适用于国内旅游团队(会议),国外旅游团队仍按原规定标准执行。
二、海口市旅游定点饭店秋季接待国内旅游团队(会议)客房最低成本价标准执行时间:2000年7月20日至2000年9月30日止,期满后重新办理报批手续。执行过程有何情况及时向我局报告。
三、执行海口市旅游定点饭店秋季接待国内旅游团队(会议)最低成本价期间最低成本价以本文为准。
四、加强对旅游市场价格监督检查,检查程序依照省、市价格管理权限执行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