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北陵公寓等三个住宅小区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价发[2000]154号 2000年6月27日)
有关物业管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沈阳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考核评定试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行为,根据沈价发[1999]202号文件有关规定,对沈阳北陵公寓等三个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进行了审核测评,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沈阳北陵公寓等三个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标准,按四级收费标准执行,三个住宅小区是:
1、沈阳市松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沈阳北陵公寓;
2、沈阳市盛发物业经营管理中心管理的沈阳春田住宅小区;
3、沈阳世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沈阳世代住宅小区;
二、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0.50元。
三、沈阳北陵公寓电梯运行服务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30元。
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保安、公共卫生清洁及垃圾清运、绿化日常养护、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化粪池清运清运和公共水电费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