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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旅游局等部门关于实施江苏旅游倍增计划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旅游局等部门关于
实施江苏旅游倍增计划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0]7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旅游局、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实施江苏旅游倍增计划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00年6月30日

关于实施江苏旅游倍增计划的意见


  为满足海内外游客日益增长的旅游消费需求,加快培育旅游支柱产业,建设旅游强省,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进步,特制定本计划。
  一、旅游业发展的形势
  旅游业是满足人们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朝阳产业,关联性强、市场潜力大、就业面宽,其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现代化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近几年来,我省积极实施政府主导的大旅游发展战略,旅游业正在成为第三产业中的支柱产业和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但是,我省旅游业发展总体水平还不高,还难以满足海内外游客不断增长的旅游需求,与发展旅游支柱产业的要求比还有差距,这些问题应逐步加以解决。
  二、旅游倍增计划的目标
  根据2010年江苏基本实现现代化和2020年中国成为世界第一大旅游接待国的战略部署,充分利用江苏旅游资源,鼓励促进旅游消费,提高旅游服务水平,营造良好旅游环境,以满足海内外游客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推动江苏人游江苏、外省(市、区)人游江苏、海外人游江苏活动的开展。“十五”期间,计划接待海外游客年均递增7.5%,接待国内游客递增6.5%,旅游总收入递增16%,旅游增加值递增16.2%。2005年旅游增加值比2000年翻一番,占GDP的4.5%,为2010年把江苏建成旅游名牌产品多、旅游人数多、旅游经济效益高、旅游管理机制活的旅游强省奠定坚实基础。
  (一)2005年,江苏人游江苏达3790万人次,年均递增5.5%。全省居民旅游出游率进入全国前十位。
  (二)2005年,外省(市、区)人游江苏达5910万人次,递增7.1%,其中休闲度假客人比重有明显上升。海外人游江苏达205万人次,居全国前列,其中外国人122万人次,占全国10.6%。
  (三)2005年,全省接待20—50万人次景点数由目前的50个增加到75个,接待50万人次以上景点数由45个增加到60个。旅游消费逐步加大,国内旅游人均花费达1212元,递增7.9%;海外旅游人均花费达697美元,递增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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