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华能福州电厂2000年上网电价的批复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华能福州电厂2000年上网电价的批复
(闽价[2000]商字235号 2000年7月4日)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你司《关于合并华能福州电厂一、二期上网电价的请示报告》(华能榕财(2000)026号)收悉。根据国家计委《关于调整福建省电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556号)精神,华能福州电厂一期含税上网电价为0.3623元/千瓦时,二期含税上网电价为0.394元/千瓦时。经省政府同意,将华能福州电厂一期和二期含税上网电价合并,合并后的华能福州电厂含税上网电价为0.3782元/千瓦时,销售结算电价为0.4525元/千瓦时。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