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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预算编制推行部门预算的通知

  三、确保改革实施的必要措施
  (一)大力转变观念,积极支持预算编制改革。推行部门预算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推进依法理财的需要,也是强化政府宏观调控、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的需要;是解决财政经济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的需要。市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预算编制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全局观念,大力支持、配合改革。财政部门要扎实工作,锐意创新,知难而进,用新思路、新办法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积极稳妥,逐步推进。市政府决定明年在市级部门试编部门预算,并选择市科委、教委、法院和农业局四个部门作为试点单位,将其编报的本部门预算提交市人代会审议。其它部门也要按照统一部署,做好本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从今年7月份起,市级各部门要着手编制2001年本部门预算,编制预算之前要抓紧制定本部门2001年事业发展计划,并按时向财政部门报送本部门预算建设计划。各区县从现在起也要着手做好编制部门预算的准备工作。
  (三)依法规范收入预算管理,推行科学的支出管理办法。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依法治税严格税收管理权限的通知》(国发[1998]4号)和《西安市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具体实施办法的通知》(市政发[1995]187号)精神,认真清理税收政策,严格按税法和预算级次将应征的税收收入及时全额入库。完善和推行政府统一采购制度,积极探索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进一步硬化预算约束,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和办法。预算管理各个环节要做到有章可循,要严格规范财政资金申请、分配、下达、追加的业务程序,实现依法管理,规范运作。
  (五)加强对预算编制改革工作的领导。为了确保预算编制改革的顺利实施,市政府决定成立西安市预算编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张见到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张广元、市财政局局长蒲承民担任;成员由市财政局副局长梁淑贞、市人事局副局长荆建民、市编办副主任王永旭、市科委副主任戴桂生、市教委副主任李尚俭、市中级法院副院长白戎、市农业局副局长邢宏利组成,负责领导全市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梁淑贞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预算编制改革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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