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协助厅领导对机关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对外联络、新闻宣传、信息、机关文书档案、机要、保密、保卫、行政财务、信访及催办、查办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二)人事劳动教育处
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建设行业工程劳保费标准和职业技术标准、规范并指导实施;负责实施建设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标准和技术职称标准;起草编制建设系统教育发展规划;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出国政审的有关具体工作;指导行业表彰和社团管理工作。
(三)综合计划财务处
负责拟定建设行业的中长期规划;编制行业及厅直单位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行业技术引进、利用外资和行业统计工作;负责本厅各项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
(四)政策法规与城建监察处
组织拟定全省建设行业的相关政策、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组织研究重大综合性政策问题,起草厅重要文稿;拟定建设立法规划和计划,组织法规和规章的起草、审查、报批;负责建设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指导全省建设系统法制工作;指导全省城建监察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重大建设违法案件;负责城建监察队伍的装备管理工作;负责与有关部门的执法协调工作。
(五)科学技术与外事工作处
组织拟定全省建设行业的科技发展规划和产业技术政策;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编制技术引进计划;组织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的消化、吸收、创新工作;管理行业科技成果;拟定全省建筑节能推广的总体规划、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厅外事工作的规章制度、年度外事计划;负责办理有关涉外工作的具体事务。
(六)建筑管理处
指导和规范全省建筑市场,拟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以及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招标代理机构、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协调出省出国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拟定全省建筑业、建设监理、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安全生产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规章制度;负责建设施工企业、建筑装饰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建筑制品企业资质的监督指导;贯彻施工和监理等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标准;负责立项后的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中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组织实施及后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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