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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旅游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豫政办[2000]73号)


  《河南省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0年七月三日

河南省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文[2000]40号),设置河南省旅游局。河南省旅游局是主管全省旅游业的省政府直属机构。
  一、职能调整
  (一)不再保留对旅游外汇、旅游计划、旅游价格的管理职能。
  (二)将实施旅游行业资格考试和等级考试、行业工人技术等级考评的具体工作交由事业单位承担。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省旅游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省旅游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制定全省旅游行业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定省国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省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实施全省旅游产品开发;研究并拟定全省国内旅游发展的战略措施,培育和完善全省国内旅游市场;指导市地旅游工作。
  (三)协助省发展计划部门审批国家、省下达的旅游业发展资金的投资立项工作;指导、监督全省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负责全省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负责本省旅游资源的调查和旅游统计工作。
  (四)负责全省国际国内旅行社、旅游涉外星级饭店、旅游涉外车船公司、旅游定点单位以及其他经营旅游业的企事业单位的审批、申报和管理工作;组织、参与全省旅游交通的协调及旅游安全、旅游保险和娱乐文化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服务质量。
  (五)负责全省中国公民出国旅游及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和台湾地区旅游、特种旅游事务;负责本省旅游涉外事务,管理旅游签证;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六)监督、检查全省旅游行业经营单位的财务工作。
  (七)组织全省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和旅游从业人员岗位资格考试工作;指导全省旅游院、校的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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