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涉外管理与新闻处
指导、协调全省的涉外管理工作,负责对涉外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涉外事件;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省开放地区的管理和非开放地区的考察、上报工作;负责外国企业、机构驻豫办事处聘请中方雇员的审批工作;受理有关涉外认证等领事业务;负责全省国际会议的审批和上报工作;负责指导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工作,办理各类外国专家邀请函,签发《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和《外国专家证》,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外国专家的管理、服务和表彰等项工作;负责“三资”企业外方人员和外国留学生的有关工作;及时请示拟定对外表态口径,并通报有关部门;负责国(境)外记者及外国新闻机构驻华记者来像采访的有关事宜;制订全省对华侨、华人宣传工作政策;开展对华侨、华人的宣传、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联系华侨、华人传播媒体、文化社团及华文学校;利用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进行侨史及姓氏研究。
(六)出国管理处
归口管理、协调全省因公临时出国(境)的审批工作;受理全省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申报件的审核、呈报事宜;为全省党群系统、政府部门以及文化、体育、卫生系统的出国(境)团组下达任务批件;受理因公赴香港、澳门经贸指标的使用、审批和非经贸业务赴香港的审查、报批事宜;协调处理全省在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批工作中发生的有关问题;负责因公护照的管理、颁发和申办外国签证工作;办理赴港澳通行证及签注事宜。
(七)国内侨务处
拟定全省侨务工作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调查研究全省侨务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提供侨务信息;指导开展侨务政策和理论研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回豫定居的有关事宜;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和华侨在豫的合法权益;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归侨、侨眷的救济和扶贫工作;负责处理侨务信访事宜及历史遗留问题。
(八)国外侨务处
接待来豫的重点华侨、华人等公费邀请的团体,建立重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和社团的档案及海外联系网络;开展国外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谊工作;负责对华侨、华人第二、三代和新移民的联络;协同有关部门对外开展以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为对象的科学技术及文化合作交流活动;受理华侨、华人及港澳同胞的捐赠事宜,并对其使用实施监督;调查研究引进华侨和华人资金、技术、人才工作的情况,提出相应政策建议,依法保护华侨、华人在豫投资的合法权益,推动引进华侨和华人资金、技术、人才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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