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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川办发[2000]72号)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中委[2000]68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意见》(川委发[2000]19号),设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是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二000年七月六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调整职能
  (一)划出职能。
  1、将省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交省文化厅。
  2、招商引资职能由省政府授权省招商引资局承担,
  (二)转变职能。
  1、办公厅各处室不再承担协调任务,加强审核把关、督查落实和跟踪调研职能。
  2、办公厅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职能交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省政府办公厅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省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市州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请示省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省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督促检查省政府各部门和市州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对省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省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省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省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省政府领导同志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省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八)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负责省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省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市、地、州向省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做好行政事务工作,为省政府领导同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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