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指导和协调全省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全省粮油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商业网点建设,负责粮油仓储设施的报废、占用、拆迁的审批。
(七)指导全省粮食流通市场的行业管理、三级粮油批发市场体系建设、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指导并推动行业的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和抢险救灾工作;承担行业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督管理。
(八)指导全省粮食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粮食财务和会计制度,负责国家和省预算的粮食政策性补贴的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和粮食风险基金包干的管理工作;编报全省粮食系统财务报表,组织编制年度决算。
(九)协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粮食质量标准的管理工作;制定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十)负责全省粮食余缺调剂,组织和协调省内粮油调剂工作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建立省际间粮食购销合作关系,组织落实粮食进出口计划。
(十一)制订粮食系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行业的职业教育和直属学校的教育改革;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省政府和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省粮食局设7个职能处室和局党组织检组、机关党委: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的政务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局机关文秘、政务信息、新闻宣传。财务、国有资产、机要、档案、保密、信访、保卫、提案工作;负责行业安全生产和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粮食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政策法规处
研究制订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负责起草粮食流通、粮油市场管理的法规草案、规章和有关政策、制度;负责组织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监督检查法律、法规、粮油政策的执行;研究全省粮食流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调整粮油流通政策的意见;指导行业的科技进步工作;研究制定优化粮食品种结构、实施产业化经营的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行业社团管理工作。
(三)人事教育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省粮食系统人员工资、教育统计工作;负责编制全系统教育发展和人才培训规划,指导行业的职业技术教育和人才培训工作;组织拟订直属学校的教育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