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经济贸易
委员会关于2000年夏秋蚕茧收购价格的通知
(川价字农[2000]126号 二000年七月十二日)
各市、地、州物价局、经贸委(茧丝办):
为促进我省优质蚕茧生产,合理拉开蚕茧季节差价,切实实行蚕茧优质优价,按质计价。经研究决定,从2000年夏秋蚕茧收购开始适当调整我省夏秋茧收购价格,现将调整后的蚕茧收购价格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桑蚕鲜茧收购价格
从2000年夏秋茧开始适当调整夏秋鲜茧收购价格,中准级(茧层量10.1克,上车率91%)收购价(含税)每公斤调为11.60元。
鲜茧茧层量级差差价和计价办法维持不变,继续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经贸委《关于1999年桑蚕鲜茧收购价格政策及加强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川价字农(1999)94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夏秋干茧供应价格和厂丝出厂价格及有关规定仍按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经贸委《关于2000年茧丝价格政策及收购管理的通知》(川价字农(2000)81号)中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