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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十堰市公共汽车票价的批复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十堰市公共汽车票价的批复
(鄂价重字[2000]209号 2000年7月10日)


十堰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十堰市公共汽车总公司公共汽车票价的请示》(十价重字[2000]125号)收悉。由于燃油和部分原材料价格调整,对城市公汽营运造成影响。经研究,同意调整你市公共汽车票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十堰市区内公共汽车票价由现行每人次0.50元调整为每人次1.00元。
  二、对你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月票、特困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职工月票、正常职工上下班乘车票价优惠,在一元制票价范围内由你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凡国家规定的乘车免费政策必须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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