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统筹、协调我省侨务宣传工作;联系华侨、华人传播媒体、海外教育行政部门、文化社团和海外华文学校;开展对华侨、华人的宣传、文化交流及华文教育工作。
(六)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投资者在我省的合法权益;负责省外商投诉中心省侨办投诉点的工作;开展归侨、侨眷和港澳同胞眷属工作。
(七)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和香港、澳门同胞到我省定居的工作。
(八)负责省侨办直属单位的有关工作。
(九)承办省委、省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云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设5个职能处:
(一)秘书人事处
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人事、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直属事业单位的编制管理,负责秘书、文电、档案、保密、财务、国有资产、基建、房产、办公现代化等工作;负责机关和全省侨务干部的有关培训工作;办理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负责行政监察工作;负责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管理省侨办机关服务中心。
(二)政研信息处
审核有关部门和地方制定的涉及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的有关政策法规;负责牵头组织调研国内外侨务工作情况和有关政策法规并提出工作建议;负责综合侨务工作情况,向省委、省政府、国务院侨办提供侨务信息;负责开展侨务政策和理论研究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的重要文件,负责省侨办信息中心的工作。
(三)国内处
负责侨务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工作;研究提出新形势下依法保护归侨、侨眷权益的工作意见和建议;负责拟定我省有关侨务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和港澳同胞眷属的合法权益;指导地、州、市侨务部门开展归侨、侨眷和港澳同胞眷属工作;协助地方政府做好侨务扶贫、救济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归国华侨和香港、澳门同胞到我省定居的工作;负责新移民眷属工作;负责归侨、侨眷、港澳同胞眷属的信访工作;联系有关侨界社团的工作;指导直属企业深化改革;依法保护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投资者在我省的合法权益;负责省外商投诉中心省侨办投诉点的工作和侨资企业省侨办联系点的工作。
(四)国外处
负责对海外侨情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华侨、华人工作的政策建议;推动引进华侨、华人、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的工作;统筹协调我省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及其社团工作;开展侨务对台工作;负责受理我省华侨、华人及港澳同胞捐赠工作;办理报请副省级以上领导接见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重要社团、重要人物和知名人士的工作;负责办理机关公务员因公出访报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