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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三)领事处
  负责办理与外国领馆的交涉事宜;审批签发领事馆和外国人的旅游许可证;负责全省因公出国护照的颁发;承办团公出国签证的审核;负责赴港澳通行证的颁发和出境证的签发;承办赴美“国际访问者”的推荐、审核、报批工作;受理本省领事认证和申办认证的事宜;受理来川外国人的外交、礼遇、公务签证;负责处理本地区的政治性涉外事项;协同各部门处理重大涉外事件(案件);审核并签发我省有关部门邀请外国人来川的签证通知函电。
  (四)出国管理处
  归口管理全省因公出国(境)工作;起草因公出国(境)管理方面的政策性文件;负责全省因公出国(境)审批;负责副省级以上领导人员的出国(境)报批工作;负责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调研、会务、协调等日常工作。
  (五)欧美处
  (六)亚非处
  欧美处和亚非处分别负责我省与欧洲、美洲、大洋洲国家和亚洲、非洲国家的交往和联系,安排省级领导对相关地区国家的出访;了解和掌握相关地区各国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情况,为我省与相关地区交往提供决策依据;为经济科技战线、企事业单位牵线搭桥,跟踪促成项目的落实;管理相关地区国家与我省及市地州的友好城市工作及基层友好活动;协调我省与相关地区国家的交流事宜。
  (七)礼宾处
  制定我省有关礼宾工作的规定;掌握全省外事工作的礼宾规格;统筹安排省级领导人出面参加的外事活动;办理以省领导名义出面邀请外国政府、议会部长以上外宾来访的邀请和接待事宜;审核有关部门邀请外国部长级以上外宾的报告和接待计划;负责各国驻华使馆、欧盟驻华代表团、联合国系统组织机构人员来川进行公务活动的安排;负责外国国宾、党宾等重要团组来川访问的接待工作;指导全省对口接待外宾工作;承办外交学会四川省分会、国际交流协会四川省分会和国际友好联络会四川省分会的日常工作。
  (八)人事处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和人员计划、人员统计等工作;负责全省翻译系列高级职称的评审组织工作;选拔和推荐优秀外事干部、工勤人员到驻外使领馆工作;组织协调全省外事干部的业务培训;负责挂靠在省外办的民间社团的管理;负责中联部在川固定资产和在川留居、定居人员的管理。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其办事机构的设置方式,由省外办党组按照省委规定确定。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省政府外事办公室行政编制为47名(不含1999年度军转编制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机关党委书记按省委规定配备;处级领导职数17名(合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或机关党委办事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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