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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畜牧食品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利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畜牧食品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利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川办发[2000]73号)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中委[2000]68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意见》(川委发[2000]19号),设置四川省畜牧食品局。省畜牧食品局为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省政府授权对全省畜牧食品、兽医兽药和饲料进行行业管理。

                                      二000年七月七日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利人员编制规定

  一、职能转变
  省畜牧食品局要积极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管理逐步转变到主要通过提供工作指导、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促进畜牧食品业发展的运行机制上来。
  二、主要职责
  职能转变后,省畜牧食品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草拟全省畜牧食品行业地方性法规、规章及畜牧生产、兽医兽药、饲料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定畜牧食品行业的有关产业政策,引导畜牧食品行业结构布局调整,扶持龙头企业,推进畜牧食品产业化发展;制定畜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和科技发展计划,组织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研究和科技推广。
  (三)负责全省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和饲料饲政工作;草拟畜牧兽医、兽药、饲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畜种资源保护;推广畜禽优良品种和畜禽繁育、饲养新技术。
  (四)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和重大疫情的扑灭工作;开展动物防疫检疫和兽药饲料生产技术服务;负责草地资源保护,指导退耕还牧还草工作;负责牧区人、草、畜三配套建设,提供优良牧草种子和牧草栽培等技术服务。
  (五)指导全省畜牧食品体制改革,研究拟定畜牧产业化经营政策和大宗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供市场信息服务,推进畜牧产业化发展;开展畜牧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积极引进资金和先进技术。
  (六)管理国家扶持畜牧业资金的统筹安排及监督管理;组织畜牧食品行业建设项目的实施。
  (七)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指导、协调畜牧业科技队伍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畜牧食品行业学会、协会的工作。
  (八)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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