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全省加强
娱乐服务场所管理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赌博吸毒
贩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0]7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文化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全省加强娱乐服务场所管理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专项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0年7月24日
全省加强娱乐服务场所管理严厉打击
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加强娱乐服务场所管理暨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开展好全省加强娱乐服务场所管理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专项行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加强娱乐服务场所管理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专项行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48号)精神,以及公安部、监察部、文化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加强娱乐服务场所管理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依法从严管理娱乐服务场所,遏制恶性案件、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本着“保护合法、打击违法、取缔非法”的原则,全面清理压缩娱乐服务场所,落实从严管理的措施和责任,规范经营活动,坚决查禁取缔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以及营利性陪侍和淫秽色情表演等活动,保障娱乐服务场所健康发展,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工作目标
这次专项行动要达到以下目标:一是娱乐服务场所总量得到压减,布局合理,使之与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需求基本相适应。二是相关部门监督管理职责明晰,制度规范,措施到位,责任落实,配合密切,形成合力。三是娱乐服务场所经营有序。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硬件设施、经营者符合法定条件,从业人员证件齐全并持证上岗,内部管理制度健全,防范措施落实。四是各类案件、事故和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以及营利性陪侍、淫秽色情表演等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力争不发生恶性案件、事故,不形成黄赌毒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
三、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