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同意
绵阳市梓潼南桥经营性收费项目立项的批复
(川交计[2000]111号 二000年七月十一日)
绵阳市人民政府:
你府《关于梓潼南桥经营性收取车辆通行费立项的请示》(绵府函(2000)54号)收悉。经研究并请示省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国道108线梓潼县潼江南桥是一座古桥。近年来,随着交通量的不断增长,该桥已成为国道108线上的交通“瓶颈”。为进一步发挥国道108线绵阳至梓潼段一级公路效益,经省计委川计交邮(2000)2号文批准,同意异地新建梓潼潼江南桥。新桥全长526米,桥面宽25米,引道全长3.3公里,技术标准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荷载为汽-超20、挂-120,行车速度为60公里/小时,估算总投资7182万元。经审查,该项目技术等级和规模,符合交通部收费经营公路的要求,原则同意作为经营性收费桥梁项目收费立项。
二、原则同意由绵阳市组建公路经营公司进行建设和经营。项目建成后,收费基价标准控制在3元/吨.次以内,收费年限控制在15年以内。
三、为减少收费站点,该项目不设置单独收费站,与绵梓路收费站联合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