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巩固成效,完善工作机制。此阶段将组织联合检查评比,并进行总结表彰,以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迎接公安部、建设部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任务及措施
各级政府、各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组织好“畅通工程”,在本地区、本部门的实施工作。
(一)全员启动,大造声势,努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1.2月26日,召开西安市实施“畅通工程”动员誓师大会,宣布“畅通工程”正式启动,届时由市上主要领导发表讲话。
2.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召开新闻发布会,制订“畅通工程”总体报道计划,协调安排新闻部门的宣传报道工作,定期在黄金时段播发交通管理信息和交通公益广告,并牵头抓好“畅通工程”中的各项大型宣传活动。
3.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要积极与各区、各新闻单位联系,组织提供“畅通工程”的宣传资料、素材及稿件,对于当前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配合新闻单位跟踪报道,利用社会舆论掀起宣传高潮。
4.各区、各街道办要做好并检查督促辖区各单位、居委会的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动员辖区内;临街单位、店铺和大型厂矿企事业单位悬挂、张贴宣传标语,进行广泛宣传。
(二)强化全民的交通法规教育。
1.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结合公安部《机动车驾驶员违章管理记分办法》,制定我市具体实施细则,全面实施驾驶员违章记分办法。改革现有驾驶员安全教育学习方式,普遍采用学时制。在交警支队机关服务中心成立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中心,违章、肇事驾驶员随时入学参加学习。
2.各街道办要组织人员走访沿街商家(店铺)、单位,宣传交通法规,散发宣传资料,并与单位负责人、店铺业主签订责任书,督促其自觉维护责任区的交通秩序,不出摊占道,车辆归位停放。
3.发动社会力量共同维护交通秩序。全市将适时组织一次大规模的交通执勤活动,各区、各街道办及主管部门要发动各单位、居委会、部队、中小学校的干部群众、军人和学生走上街头,维护交通秩序。
4.做好“安全月”宣传活动,由交警支队与市保险公司联合在全市组织开展“百日交通安全”竞赛活动和“交通法规知识电视大奖赛”活动。
5.市教委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的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督促中、小学校将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并配合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12岁以上学生中实行“交通安全联系卡”制度,将学生遵守交通法规行为与学生评优活动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