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外国投资管理处
分析、研究全省外商投资情况,定期报送有关动态;参与制定我省外商投资的政策、管理规章、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提出我省吸引外资的法规及优惠措施建议;组织、安排、推动全省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宏观指导和管理全省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的核准工作;审批省属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转报外经贸部审批限额以上国家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进出口商品的外商投资企业;管理、监督我省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编报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商品年度计划及国家限制进口商品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补偿贸易和加工贸易的审批工作;对国家级和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业务指导;指导省外商投资管理服务中心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工业发展组织中国政府合作项目中国西南投资促进中心的工作,联系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的工作;负责外资统计工作。
(九)国外经济合作处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有关境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业务的发展战略、政策、规章制度;参与编制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我省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业务;负责我省与联合国系统的多边经济技术合作事务,参与我省推进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的工作;归口管理我省接受的多边、双边及国际民间组织的援助,归口管理我省承担的国家对外经援项目业务;指导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昆明经验交流中心、云南省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扶贫项目专家工作站的工作;联系省外经企业协会的工作;负责有关的业务培训。
(十)科技发展和技术进出口处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对外技术贸易的政策、管理规章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的出口政策;管理我省技术和大型、成套设备及高技术产品的出口,管理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和国际招标;执行国家出口管制政策,申办我省与防扩散出口相关的出口许可证;组织我省对外技术合作;负责外经贸的科技发展、技术进步和信息化、标准化等事项及有关经费的申报和安排使用;负责实施科技兴贸战略以及依靠科技促进产业提升、产品升级换代、开发高技术出口商品等工作。
(十一)外事处
负责起草全省外经贸涉外工作规章制度;协调并参与安排外经贸范围的重要外事活动,管理厅机关外事活动,指导直属单位外事礼宾工作,接待或参与接待外国政府贸易代表团及重要外商;负责同外国驻滇官方商务机构以及重要外商常驻代表机构和外商投资企业的日常业务联络工作;归口管理审批全省外经贸出国(境)团组及人员派赴工作和邀请外商事宜;办理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出国护照申请签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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