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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研究制定并实施外经贸市场多元化和以质取胜战略,贯彻执行国家的国别地区经贸政策,分析我省外经贸国别地区布局情况,提出促进对外经贸发展的措施并组织实施;对全省国有外经贸企业改革进行行业指导;推广和协调各种贸易方式(含电子商务);办理各类企业外经贸经营资格的审核申报或登记及年审工作;审核申报或审批我省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外经贸企业,并实施监督管理;审批和管理外国和港、澳、台常驻商业代表机构;协调管理我省在境内外举办和参加的外经贸展销会、洽谈会和招商活动;指导创名牌出口商品活动和出口商品广告宣传;调查研究我省服务贸易现状,提出促进服务贸易发展建议;协调我省外经贸货物运输工作,管理我省国际货运代理工作,审核申报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资格;指导外经贸行业仓储管理;负责联系昆交会办公室、外经贸企业协会、进出口商会等工作。
  (五)计划财务处
  编报我省外经贸中长期发展规划;分析国际经贸形势和我省进出口状况,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等宏观调控建议,并根据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出口商品结构的方向,负责全省外经贸宏观运行状况的监测、分析;汇总上报和分配下达年度出口总值计划和出口收汇计划;负责全省外经贸统计工作及其信息发布工作;稽核我省外经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编报出口退税计划和月、年度出口退税报表;配合有关部门督促我省外经贸行业贯彻执行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监督我省外经贸行业的财会、统计、外汇核销工作;申报外经贸业务资金、专项基金、外事经费、基建投资等,并对其使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厅机关行政财务工作;负责联系外经贸会计学会、外经贸统计学会工作和培训外经贸财会、统计人员;负责对直属单位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财政资金(包括政府性基金)项目的审计监督。
  (六)对外贸易管理处
  参与编制全省进出口商品中长期发展规划;申报、分配和管理全省出口商品配额,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分配、管理全省进口商品配额;办理外经贸部授权范围内的进出口许可证的签发工作;审批和管理加工贸易工作;办理易制毒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等国家限制进出口商品的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出口商品商标注册、质量检验、进出口通关等有关事务;负责联系进出口商会商品经营协调和配额招标工作。
  (七)机电产品进出口处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机电产品进出口的政策、规章,拟定和执行全省机电产品出口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分析机电产品进出口情况,编发有关资料;组织申报机电产品出口发展基金项目,研究并采取措施促进我省机电产品出口体系建设;编报和执行我省机电产品配额的年度进口方案;制定我省进口机电产品招标规则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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