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
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0]131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云南省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省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0年七月十七日

云南省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共云南省委机构改革方案〉、〈云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云南省省级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发[2000]10号),设置云南省统计局。云南省统计局是主管全省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省政府直属机构。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国有企业职工下岗统计,交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承担。
  (二)转变的职能
  将各项普查的专业技术性工作交由事业单位承担。
  (三)增加的职能
  1.云南新兴生物资源产业、云南个体私营企业、云南旅游业等地方统计调查制度职能。
  2.社会监测职能。
  3.社会经济调查职能。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云南省统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实施省委、省政府、国家统计局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计划、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体制改革方案,组织协调各地州市、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的省情省力普查;负责组织各地州市、各部门进行地方统计调查、社会经济调查、社会监测和统计执法;审查和审批各地州市、各部门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组织全省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三)搜集、整理、提供全省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搜集、整理、提供外省基本统计资料并进行对比分析、研究。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省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积极培育和发展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市场。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