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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行“两卡”的实施意见[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废止有关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08年9月3日 实施日期:2008年9月3日)废止(原因:阶段性工作结束)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
发展推行“两卡”的实施意见
(郑价费[2000]19号 2000年7月10日)


各县(市)、区物价局,局属各单位:
  针对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为优化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面采取有效的措施,现将物价部门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行“两卡”的实施意见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成立“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实行目标责任制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大清费治乱减负工作力度,为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我局成立了由局长张建国为组长,副局长王卫平、王和平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由贺明理、平年佑、孙华、各县(市)区物价局局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卫平副局长兼任,孙华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王丽英、陈子勋、王河北、严继红、高守忠同志组成。具体清费治乱减负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分工到人,各负其责。
  二、增强收费透明度,规范收费行为
  1、为进一步增加收费政策的透明度,今年要在进一步清理我市涉及非公有制经济方面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基础上,将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汇编成册,编印《收费明白卡》。
  2、抓好试点。在20家非公有制企业、20家外资企业及2家大型批发市场推行《郑州市非公有制企业收费登记卡》制度,规范收费程序。设计制作《郑州市非公有制企业收费登记卡》,各收费单位进企业收费时,必须出示《河南省收费许可证》,使用河南省统一收费票据,在《郑州市非公有制收费登记卡》上认真填写登记,否则企业有权拒交或向物价部门举报。
  3、在总结20家非公有制企业和2家大型批发市场试点的基础上,今年第四季度向1000家非公有制企业发放收费登记卡和交费登记卡,做好初步推广工作。
  三、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切实减轻非公有制企业负担
  1、今年下半年我市各级物价部门要结合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和《收费许可证》的换发工作,对现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特别是对涉及非公有制企业的收费项目进行认真清理,对不合理的收费项目,该取消的取消,该合并的合并,收费标准过高的要予以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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