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情况报告的通知
(琼府办[2000]90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情况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扶贫开发是关系到社会改革、发展与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我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认真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但是,扶贫攻坚任务尚未完成,至去年底,全省仍有贫困人口12.3万人。今年是实施国家扶贫攻坚计划的最后一年,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深入贫困地区调查研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有力措施,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确保扶贫攻坚目标按时实现。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七月二十五日
关于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情况的报告
一、1994年至1999年实施扶贫攻坚计划基本情况
自1994年以来,我省按照中央的部署,结合海南实际,认真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到1999年底,5个国定贫困县(市)和5个省定贫困县农村农民人均收人均超过温饱线;全省尚未解决温饱的农村贫困人口从1993年底的94.56万人减少到1999年底的12.3万人,农村贫困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比例已从17.8%下降到2.23%。
主要经验和做法是:
(一)从政治和战略的高度认识搞好扶贫开发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扶贫开发的领导。省委、省政府把扶贫开发作为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大事,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把解决群众温饱问题作为贫困地区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几年来,制定颁发了《海南省八七扶贫开发计划》(琼府[1994] 41号),下发了《关于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琼发[1997]1号)、《关于开展联手扶贫工作的意见》(琼发[1998] 7号)、《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的意见》(琼发[1999] 15号)等文件。贫困市、县全面建立扶贫工作责任制,47个重点扶持的贫困乡、镇分别与省委、省政府签订脱贫责任状。各级领导经常深入贫困地区调查研究,协调解决扶贫开发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群众实施开发项目。
(二)以增加贫困地区农民收入为目的,建立一批稳定群众温饱的支柱产业,变救济式扶贫为开发性扶贫。几年来,全省各地充分利用贫困地区的资源,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发展热带经济作物和热带水果,增加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开发“长安山扶贫开发工程”和“湾岭扶贫基地”,面积近0.2万公顷,项目覆盖5个乡、镇。陵水黎族自治县实行“家庭小农场”扶贫模式,开发“小农场”1528个,占地1012.4公顷。从1994年至1999年底,全省贫困地区共种植各种热带经济作物和热带水果9万公顷;建立海淡水养殖基地1466.7公顷;扶持贫困户饲养牛8万头,羊3.86万只,猪7.72万头,三鸟70.15万只。